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65.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参看8853-8858节)可以看出当如何理解“普遍掌权”,即:在一个人里面普遍掌权的,就是那存在于其思维的每个观念和意愿的每个渴望中的东西,因而是构成他的实际心智或生命的东西。在一个人里面普遍掌权的,应当是主,因为在天上的天使里面普遍掌权的,是主,因此可以说他们在“主里面”。当他不仅相信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还喜欢如此相信时,主就开始在一个人里面掌权。天使不仅相信,还发觉就是如此;这就是为何他们的生命是在他们里面的主的生命。他们意愿的生命就是来自主的爱之生命,他们理解力的生命则是来自主的信之生命。由此明显可知当说到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祂自己就是天堂时,是什么意思。当主在一个教会成员那里,如在天上的天使那里一样普遍掌权时,主就在与他同在的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中,就像心脏在一切血管里面一样,因为它们从心脏获得自己的来源,以及作为它们生命的血液。
另外,要进一步知道,与一个人同在的灵人的种类或天使的种类取决于在他里面普遍掌权之物的性质。原因在于,普遍掌权的东西就是每个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8853-8858节)。一个人所拥有的一切快乐和一切满足,哪怕是在思想其它事的时候,皆源于它。因为与他同在的天使和灵人就住在它里面,可以说有一个居所;他们的欢喜流入这个人,并产生他的快乐和满足。此人没有意识到,这就是它的源头,因为人不知道他的生命是流入的,也不知道普遍掌权的东西构成他的生命,或当某种东西触及他生命的这个核心时,效果就像视觉对象触及瞳孔的效果;也就是说,当视觉对象是美丽的时,效果就是快乐;当它们丑陋的时,则是痛苦。之所以用“普遍”这个术语,是因为它必然包含整个里面的每一个事物;因此,普遍掌权的,是那存在于每个个体部分中的东西(参看1919e, 5949, 6159, 6338, 6482, 6483, 6571, 7648, 8067节)。
1032.“我要与你们坚立我的约”表示主与所有拥有仁爱的人同在,并涉及“凡从方舟里出来的”和“地上一切的野兽”,也就是教会之内的人和教会之外的人,这从刚才的阐述清楚可知。至于主也通过仁爱与教会之外的外邦人立约,情况是这样:教会成员以为凡在教会之外、被称为外邦人的,都不能得救,因为他们没有信的任何知识或认知,因而对主一无所知,并声称没有信,不认识主,就没有救恩,因而凡在教会之外的,都被定罪。事实上,许多这种拥有某种教义的人,甚至信奉异端的人,都以为凡在教会之外的人,也就是凡不持相同观点的人都不能得救。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主怜悯全人类,希望拯救并吸引宇宙中的所有人。
主的怜悯是无限的,不会让自己局限于教会之内的少数人,而是延伸到全世界所有人那里。他们出生于教会之外,因而不知道信仰,并不是他们的过错。没有人会因为他在不知道主的情况下不信主而被定罪。凡正确思考的人,谁会说,大部分人类必在永死中灭亡,只因他们没有出生在居民相对较少的欧洲?凡正确思考的人,谁又会说,主允许如此多的人出生,然后在永死中灭亡?这将违背神性、违背怜悯。更重要的是,在教会之外、被称为外邦人的人过着远比教会内的人更正直、更道德的生活,他们更容易接受真信的教义。这个问题从来世的灵魂身上看得更清楚。
最坏的人来自所谓的基督教界,他们对邻舍,甚至对主怀有致命的仇恨。他们比全世界任何人都更是通奸者。但世界上其它地方并非如此,因为许多崇拜偶像的人都有一种憎恶仇恨和通奸的心态;他们害怕基督徒,因为基督徒就是这样的人,并渴望折磨每个人。事实上,外邦人是这样:当被天使教导信之真理,以及主掌管整个宇宙时,他们毫无困难地听从,并毫无困难地被赋予信仰,从而抛弃他们的偶像。因此,那些过着正直、道德的生活,并因此处于彼此仁爱、纯真无邪的外邦人在来世会重生。他们活在世上时,主就在仁爱和纯真中与其同在,因为仁爱和纯真唯独来自主。主还照其宗教赋予他们对正义和良善的良心,将纯真和仁爱注入这良心。当纯真和仁爱存在于良心中时,他们很容易允许自己被赋予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主自己在路加福音中这样说:
有一个人对耶稣说,主啊,得救的人少吗?祂对他们说,你们要看见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众先知都在神的国里,你们自己却被赶到外面。从东、从西、从北、从南将有人来,在神的国里坐席。看哪,必有首先的成了末后的,末后的成了首先的。(路加福音13:23, 28-30)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在此表示所有拥有爱的人,如前所示(102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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